圖片來源:海峽高速客滾航運公司
旅遊行程
海峽高速*航向平潭

行程特色
航班資訊
航班來源:海峽高速客滾航運公司
票價說明
●嬰兒票: 未滿2足歲 (以搭船日期計算) 之嬰兒,不另提供座位 (每一成年旅客限帶一名嬰兒)。
●孩童票: 指2歲以上未滿12足歲的孩童 (以搭船日期計算),搭船時應購買兒童票, 提供座位。且必須有成人旅客陪同。12歲以上則須購買學生票或成人票。
●學生票: 28歲以下持有中華民國教育部認可之學生證件者。包含公私立國中、高中、大專、專科、軍警學校、宗教院校,但不包含空中大學及大專院校附設之進修補習班與學分班。學制包含二專、五專、二技、四技、大學、碩士、博士。部別包含日間部、夜間部、在職專班。購買之船票不得轉讓給非學生身分者使用 。開立學生票時需檢附證件影本,而搭船時也必須隨身攜帶證件正本,以便核對學生身份。若當場發現証件效期失效,或是未帶證件而無法証明學生身份者,有權拒絶旅客登船,或是要求補差額購買成人票。
70歲以上老人或懷孕超過32週以上的孕婦,購票時應提供醫生健康診斷証明文件或心電圖及高血壓檢查報告。
學生、70歲以上老人或懷孕超過32週以上的孕婦搭船當天須攜帶文件正本予以備查,若當場發現証件效期失效或是未帶證件而無法証明者,碼頭現場有權拒絶旅客登船。
船票改期必須於原訂出發日24小時之前辦理完成;逾期船票立即失效無法使用,只能依照退票作業辦理。
船票逾期:逾期船票立即失效無法使用,只能依照退票作業辦理,逾期退票手續費單程700元;來回1400元。
乘船事宜
●旅客應按船票指定日期和開航時間,持有效證件及船票/購票證明提前90分鐘抵達指定碼頭辦理乘船報到手續,開船前40分鐘停止辦理,逾時不候。旅客持票乘船,只限於船票註明之姓名、日期、航線、班次,逾期無效。
●旅客於啟程前應準備所需的各項必備文件及證件,並詳細瞭解臺灣、大陸兩地海關及檢驗檢疫的規定,嚴禁攜帶不允許出入境的物品過關。若旅客未備妥前項所需必備證件而導致任何損失或費用,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旅客未能辦妥出入境簽證或無法準時報到以致未能搭船,或到達目的港後遭拒絕登岸所產生的費用,由旅客自行負責。
●請旅客務必保持聯絡手機電話暢通,如船班因天候或海象因素而調整,所有更動(停航)訊息將於一天前以手機簡訊通知。
●因自然危害、天氣原因、交通管制、機械故障、罷工或騷亂、物資短缺或定量配給、暴動、戰爭行為政府行為、通訊或其他設備故障或嚴重傷亡事故等理由導致船舶臨時停航,我 司將無條件接受退票或延期至下一船班。
應備證件
*中國大陸居民來台:須持(1) 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2) 入台許可證。
*臺灣居民往返大陸:須持(1) 六個月以上效期護照;(2) 台胞證 或一次性台胞證(可於平潭邊防辦理)。
*其他國家居民入境大陸、臺灣:須持 (1) 護照;(2) 入台簽證。
●特殊旅客●
單獨旅行兒童:
定義是指無父母或18歲以上監護人同行之5 至12歲的孩童及青少年自行乘船,須於出發前48小時跟訂位票務中心申請。申請者須填寫『兒童單獨旅行同意與免責書』,該監護人需自行將兒童送至乘船處報到。我方無法承載以下之單獨旅行兒童:(1) 未滿5歲之兒童 (2) 未滿12歲之聾啞兒童 (3) 雙目
失明的兒童
懷孕旅客:
懷孕超過32周以上的旅客應在乘船前10天內交驗由醫生簽字、醫療單位蓋章的“診斷證明書”,內容包括孕婦姓名、年齡、懷孕時間、預產期、航程和日期、適宜於乘船以及在船上需要提供特殊照料的事項。基於安全考慮,海峽號不受理4周內即將分娩之孕婦乘船。
長者:
七十歲以上的旅客,必須出示健康證明書,表明其適合旅行。
行李規定
●旅客可免費攜帶重量不超過30 公斤的行李上船,單件行李的尺寸不可超過 70cm(長)×70cm(寬)×70cm(高),單件重量不可超過20公斤。凡超過30公斤者,按本公司超重行李規定加收超重費用。超出免費部分在100 公斤以內的按照人民幣1.5 元/公斤收取超重費,超出免費部分100 公斤以上的按照人民幣2 元/公斤收取超重費。行李超重費用則依福建海峽高速客滾航運有限公司規定。
●每人限帶自行車一輛,收費標準為人民幣50 元/輛。
●大陸漁工可憑漁工證件免收自製品行李費。
●不占座位之嬰兒票可免費攜帶全折疊式嬰兒車1 輛和行李1 件,重量不可超過10KG, 三邊之和不可超過115CM。
●旅客行李須由旅客自行搬運至客艙,並自行保管且不得放置于通道等安全逃生空間及影響旅客通道順暢度。船舶運送人對旅客隨身行李不負保管責任。
●隨身行李由旅客自行搬運至客艙並妥善保管,不得放置于通道等安全逃生空間及影響旅客通道順暢度。船運公司不提供任何行李協運和行李保管服務。客艙內的行李不可放置于旅客通道。
●非上屬個人隨身行李,請按照貨運報關手續於出發前3 天自行完成貨運報關作業。